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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
发布者:谢淑娟    发布日期:2021-05-10    查看:721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教务字〔2021〕28号

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各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附件2)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课程类别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教育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推荐限额

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2021年我校可推荐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含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课程、社会实践课程)。

三、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进一步优化一流课程结构,鼓励围绕重点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

(二)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要因地制宜、因课制宜,强调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注重实效。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四)广泛参与。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主动对接国家、区域、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四、推荐条件

(一)各单位按照《“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附件3)的有关要求进行校内遴选。参加遴选推荐的课程原则上须从业已认定公布的省一流本科课程(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中推荐。

(二)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三)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笫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本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各类课程具体条件要求参见《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4)。

五、申报程序

(一)由教师个人申报,各二级单位推荐。

(二)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课程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通过网络平台向教育部推荐申报。

六、材料提交

(一)《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5)、附件材料(详见各类型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合订成册。其中附件材料须教务处盖章的暂不盖章,但须完整提供;政治审查意见由课程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出具。请各学院(中心)于5月14日(星期五)前提交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处(何侨生大楼208室)。

(二)平台填报。各课程负责人于5月10日-14日登录超星质量工程平台http://jyxy.kypt.chaoxing.com/上传申报书、附件材料(均为PDF版)。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中心)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组织优师团队、整合资源、集体论证,合力打造优质课程。

(二)请务必保证本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须与教务系统中的信息一致。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3.《“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

4.《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5.《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教务处

2021年4月29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1-05-10至2021-05-14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一流本科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