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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
发布者:谢淑娟    发布日期:2019-05-13    查看:509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嘉应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嘉院教〔2013〕17号),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质量工程建设,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选题

(一)本次项目申报共分为四类:1.重点类项目(建设经费8000元)。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博士学位。2.一般类项目(建设经费5000元)。主要面向一线教学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且从事专业教学或管理工作1年及以上。3.青年类项目(建设经费5000元)。项目负责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及中级以下职称(含中级),项目成员(不含申报人)中的青年教师人数须占项目成员总数(不含申报人)的三分之二或以上。4.发展共同体专项(建设经费5000元)。要求从事专业教学或管理工作1年及以上且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项目的选题请严格参照《嘉应学院2019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不按照指南的选题不予以立项。申请人必须在课题名称的末尾注明该课题在《指南》中所属的级标题(例如:XXXXXX 1-1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1.项目理念先进,基础条件扎实,有较好的研究实践基础,团队结构合理;2.方案科学合理,建设思路清晰,建设内容明确、具体,主要举措切实可行;3.项目预期效果显著,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作用、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二)每一申请项目参加者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已有在研校级教改项目且尚未结题者,不能主持申报此次项目;已立项的研究课题不得重复立项。

(三)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请根据《嘉应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附件4)建设项目。如特殊原因可接受一次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为一年)。凡超过规定研究时间一年以上仍未结题视情况予以终止项目建设,追回相关经费。项目正式启动时间以项目立项文件的发文日期为准。本项目成果为论文发表的须在文内附项目编号。

(四)项目建设期间如有异动(成员更改、延期结题等)需提交“质量工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项目管理部门将视情况予以批准。结题验收第一次不合格项目列为暂缓项目,第二年须再次验收,第二次验收不合格项目列为不通过项目,项目主持者3年内不得申报主持项目。

三、申报限额

1.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行限额推荐:2017~2018学年度教学目标管理评估获得一、二等奖的教学单位(政法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美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限报4项;其他教学单位(含医学院、梅师分院)3项。推荐项目类别由各教学单位自定,其中,限报1个重点项目。各教学单位需对项目进行汇总排序,超额推荐视为无效。教务处将根据学校应用型转型发展及省市共建需要,择优进行立项。

2.拟推荐跨学科、跨专业、跨单位或涉及学校重要改革项目5~8项。该项目不占本学院、部推荐名额,由申报人直接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学校组织专家统一评审。

四、推荐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将材料提交至各教学单位,由各教学单位组织评审,确定推荐申报项目。

(二)单位报送。由教学单位报送: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jyk@jyu.edu.cn)、纸质版申报书及汇总表〔需签字盖章,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何侨生大楼208室)〕。

(三)个人填报。经教学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于5月13至17日登入:http://jyxy.kypt.chaoxing.com/(账号为一卡通号,新用户密码为初始密码123456),完成系统填报(上传的申报书须为PDF格式,含签字盖章)。

(四)5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立项。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2186596;办公地点:何侨生大楼208室;教学类项目工作QQ群:845087585。


材料提交时间:
2019-05-13至2019-06-17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2019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