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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
发布者:谢淑娟    发布日期:2024-03-15    查看:424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一)申报要求

申报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详见《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附件2):

1.须为2016年以来获得学校校级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并且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已获得过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项目不予推荐);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二)材料要求

1.《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请书》;

2.教学成果科学总结报告(5000字以内,PDF格式);

3.成果相关支撑材料,包括:

(1)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或设置了成果展示专门网站的,可以在超星质量工程平台对应位置填写网址链接。

二、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一)成果要求

申报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要求详见《2021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附件3):

1.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2.特等奖、一等奖教学成果须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二等奖教学成果须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正在进行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推荐当次教学成果奖的截止时间。

(二)材料要求

1.《广东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推荐书要求的所有附件。

以上材料提交电子版(PDF格式)及纸质材料(双面打印),填报要求详见《广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2021)》。

三、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一)成果要求

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要求详见《2021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附件4):

1.2019年及以前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含国家和省),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新的重大突破不再列入本届奖励范围;

2.特等奖、一等奖教学成果须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二等奖教学成果须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二)材料要求

1.申报表。每项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申报表》;

2.成果报告。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验检验过程的报告,确保完整、真实、规范。要突出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等,要突出成果的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字数不超过8000字;

3.支撑成果等其他文字材料。如调研报告、论文(含未公开发表)、课例案例等,总字数不超过1万字,如有专著需提供原件一份。成果材料中如含视频材料,按AVI、MPEG、MOV等格式制作,其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论文的杂志封面、目录页和正文等。佐证材料提交,总页数不超过50页。

四、工作程序

(一)提交材料(5月13日前)

1.纸质材料:(1)《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申报表》;(2)教学成果报告;(3)支撑成果及佐证材料;(4)其他成果材料。详见各类型成果奖申报指南之材料要求。(5)各类(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资料袋独立封装,在资料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一式8份(除视频材料外)交至教务处(何侨生大楼208室)。

2.电子材料:请各申报人把以上材料以PDF格式(不含汇总表),在5月14日前上传至超星平台http://jyxy.kypt.chaoxing.com/

(二)评审(5月中旬)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择优评出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

(三)公示(5月中旬)

按照通知要求,对拟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公示5个工作日。

(四)上报(5月下旬)

公式无异议后,按照通知要求上报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本次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学习通知要求,进一步凝练总结教育教学成果,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2186596。

邮 箱:jyk@jyu.edu.cn; 办公地点:何侨生大楼208室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

3.2021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

4.2021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

 

嘉应学院

                                                                   2021年5月7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1-05-10至2021-05-1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