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通知公告>正文
2019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
发布者:谢淑娟  发布日期:2019-09-02 查看:560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教务字〔2019〕53号
各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待批稿),为继续深化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我校推荐限额为14项,组织申报项目分为综合类、一般类两类教改项目。
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见附件2)开展,力图研究和解决专业领域、学校乃至全省的普遍性问题。
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一般类教改项目所占本校教改项目总体比例须不低于70%。
二、推荐要求
1.省级推荐项目不要求一定是校级立项项目,但必须得到学校充分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且应突出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巩固和加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教学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建设、课程思政建设改革、专业评估与认证、“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教师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
2.综合类教改项目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优先支持中青年一线教师项目研究和建设。
3.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8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更换。
4.各学院(部)限额申报不超过2项(须排名)。所主持项目在2017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不通过”及在2018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所主持省教改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验收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推荐材料
(一)各单位推荐。请各单位于2019年9月16日前将纸质稿《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3)、《2019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何侨生大楼208室),汇总表电子稿发至jyk@jyu.edu.cn。
(二)负责人填报。各项目负责人于9月16日前登录超星质量工程平台http://jyxy.kypt.chaoxing.com/上传相关电子材料(签字盖章版PDF)。
(三)学校审核。对于各单位推荐项目,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审。
(四)申报推荐。评审通过的项目,经公示通过后发文公布为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申报推荐项目。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待批稿)
2.2019年省综合类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重点领域简表
3.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
4.2019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7月9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19-09-02至2019-09-18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